【110警察节】山东公安110去年接报警情2600余万起******
矢志不渝 110 新征程上保安宁
2023年1月10日是第三个中国人民警察节,也是全国第37个“110宣传日”,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以“矢志不渝110,新征程上保安宁”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。2022年,全省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警电话2654.8万个,以实际行动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每当群众遇到危难、面临不法侵害、需要紧急救助时,总会第一时间想到拨打110。历经37年探索创新、不懈努力,110已经成为公安机关受理处置报警求助的第一平台、执法办案的第一环节、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,在维护稳定、打击犯罪、服务群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,被誉为“人民的守护神”。
据省公安厅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,非警务事项和无效、重复电话挤占110资源,为更好地发挥110职责效能,依法高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,及时处置紧急危难警情,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,2022年9月27日,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称《意见》),对推动110与12345高效对接联动,科学合理分流非警务事项,快速有效处置突发警情,进一步提升协同服务效能作出部署、提出要求。
《意见》要求,公安110主要受理三个方面的事项:一是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,二是人民群众处于危难时的紧急求助,三是对正在发生的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。其他非警务事项、非紧急求助等,都不属于110报警服务台的受理范围,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其他热线平台电话,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理。
警方提醒
人民群众遇到违法犯罪、遇有紧急求助等情况,请及时拨打110,公安民警将第一时间守护您的安全。对不属于110受理范围的其他事项,请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其他热线平台电话,把有限的110警务资源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;对谎报警情、恶意骚扰、威胁恐吓等扰乱110报警服务台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;情节严重的,将坚决依法打击。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